為推進烈士公祭活動規範化、法制化,通過烈士公祭活動激發愛國熱情、振奮民族精神、倡導奉獻意識,民政部近日出台《烈士公祭辦法》,該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(4月2日《人民日報》)。
  公祭活動在生活中正走向兩個極端,有些地方政府熱衷於形式主義,在祭奠活動中講排場,例如廣受爭議的公祭炎帝、公祭黃帝、公祭大禹等活動,這些活動通常由地方政府主導,其目的就是為招商引資,但往往公祭後商沒有招來錢卻花了一大把。與這些轟轟烈烈的祭拜神話里的祖先相比,真正為現代幸福生活拋頭顱、灑熱血的人民英烈卻被冷落,一些地方的烈士陵園幾乎荒蕪,甚至出現烈士陵園要為開發商騰地的事件,例如被媒體報道的洛陽開發商破壞烈士陵園事件,還有些小型烈士墓地淪為垃圾場或集市。
  在利益的驅動下,地方政府寧願祭奠莫須有的先祖,也不願真心誠意地祭奠革命烈士,這是扭曲的政績觀與跑偏的歷史觀作祟。都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,可我們卻吝嗇於對先烈表達感激與懷念。讓公祭走向法制層面,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,制定標準的程序,讓公祭的質量不打折扣。公祭的活動要註重宣傳報道,一方面可以傳播愛國主義精神,另一方面讓社會監督活動的開展是否符合辦法要求。
  我們常說忘記歷史就等於背叛,就不會開拓偉大的未來,也將失去創造的力量,我們對近代歷史的記憶不能僅僅停留在抗日戰爭中,必須傳承對烈士盪氣迴腸的情懷,就像近日舉行的437具志願軍遺骸歸國儀式,很多年輕網友都潸然淚下,這就是一種滌盪靈魂的力量,勝過萬語千言。
  重慶 劉勛/法律工作者
  (原標題:依法公祭烈士精神不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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